为了深体南看台可持续发展,在此前实践的基础上,深体南看台筹备组制定了《深体南看台联合会章程(试行)》,现向全体会员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为规范深体南看台的管理并通过实践检验章程制定的合理性,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和精神将被执行。在试行期间,如有条文与实际情况产生严重扞格,筹备组将有可能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临时修订。
2025赛季末,深体南看台将举办首届会员大会,就该章程展开讨论和修订,并付投票表决。对此章程有任何修改建议和意见,欢迎在深体南看台各群、社交媒体上广泛讨论,特别欢迎形成成体系的意见,并发送至深体南看台邮箱curvasudshenzhen@outlook.com。
本页面最后更新时间:2025年3月26日
征求意见稿发布时间:2025年3月26日。
深体南看台联合会章程(试行)(征求意见稿)
序言
在深圳足球重新出发之际,一群热心球迷集合到了一起。为营造优质主场氛围,形成一流看台文化,凝聚深圳球迷力量,吸引更多人走进球场,为深圳足球乃至中国足球作出更大贡献,我们在此成立深体南看台联合会,确立并执行此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法治原则)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一切行为,须符合本章程规定。任何抵触本章程或破坏本章程之行为,应根据章程予以处置。如对本章程之精神有重大分歧,应召开会员大会进行章程解释。
第二条 (公益原则)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为全体会员共建共治共享之公益组织,遵循非盈利原则。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以发展深圳球迷文化为目标,以维护和增进全体会员权益为宗旨。深体南看台联合会须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各类公益事业。
第三条 (平等原则)深体南看台联合会所有会员和联合组织平等,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享有特权。
第四条 (民主原则)每自然年年末,深体南看台联合会应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须制定符合民主精神及实际情况之程序,通过会员大会产生决策机构并将规范制定及行政权力赋予决策机构。深体南看台联合会应制定会员向决策机构行使监督、建议、罢免权之程序。决策机构须对全体会员负责,并定期向会员汇报工作情况。
第五条 (规范原则)深体南看台决策机构应在每自然年年初制定会员及联合团体行为规范,并确保公约执行。深体南看台决策机构应在每自然年年初制定运营规范,其中应包含运营机构与职责、运营程序准则等内容。深体南看台决策机构应在每自然年年初制定财务监管规范,其中应包含资产管理准则、资产使用准则、监管准则等。
第六条 (章程修正)会员大会可修订章程或通过章程修正案。修订章程或通过章程修正案须经过20人联署提案,并在会员大会上得到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同意。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定义和申请)凡认同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价值观,能够遵守本章程的自然人,均可申请成为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会员,缴纳年度会费后,将成为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建议权、活动组织权、申诉权,有权要求决策机构公布与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会员权益相关之所有信息,有权参加深体南看台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会员须遵守本章程之精神,维护深体南看台联合会荣誉,积极参与深体南看台联合会建设,了解深体南看台联合会动态,于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之付费活动前后应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并合理让渡会员在公共场合之肖像权。
第九条 (自担风险原则)深体南看台联合会须告知会员有关活动之风险,并做好安全风险教育工作。深体南看台联合会员须承诺已知晓参与深体南看台联合会相关活动之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关活动风险之责任。
第十条 (会员的停权及除名)违背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价值观及章程的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之会员,依据决策机构制定之规范程序,将可能被处以停权直至除名之处分。所有处分须经合规程序向全体会员公示,并允许被处分会员进行申诉。若申诉通过,处分将被取消并公示。被停权会员将在相应时间内不再享有相应权利。被除名会员将不再享有会员身份。被停权与被除名会员之会费将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 (会员权益保护)深体南看台联合会须要求决策机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性骚扰保护、反歧视、反暴力、隐私保护等工作,消除潜在的危害会员权益之内外部因素,并协助会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精神会员)凡认同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价值观,或曾缴纳会费但本年度未缴纳会费者,为深体南看台联合会精神会员,不再享有会员权利。深体南看台联合会欢迎精神会员参与非限定会员资格可参与之活动。
第三章 联合团体
第十三条 (联合团体的定义)认同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价值观之团体,可申请加入深体南看台联合会。在会员大会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该组织成为深体南看台联合会联合团体。
第十四条 (联合团体的会员权利)联合团体成员需缴纳会费,成为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会员,享有全部会员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不缴纳会费的联合团体成员,视为深体南看台联合会精神会员。
第十五条 (联合团体的权利)联合团体有在自身决策、财务、运营等方面独立运行的权利。深体南看台联合会须确保联合团体参与联合会治理之权利。
第十六条 (联合团体的义务)联合团体有遵守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价值观及章程之义务。联合团体有维护深体南看台联合会团结之义务。
第十七条 (联合团体的脱离)联合团体可自行申请脱离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但须在脱离前三个月向决策机构出具书面申请说明。经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会员大会二分之一以上会员同意后,深体南看台联合会可对联合团体进行除名,并实行团体脱离。待完成脱离程序后,联合团体成员之会费将不予退还,其个人仍享受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之会员权利,并承担会员义务。
第四章 组织运作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的召开)会员大会是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之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决策机构,须对会员大会负责。决策机构职责及成员,由会员大会决定。每自然年年末,须召开一次会员大会,与会会员需超过全体会员二分之一,会议形式及会期应以争取最广泛会员参与为目标设定。
第十九条(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为了平衡效率与民主,会员大会依照实际情况制定会员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办法,选出具有代表权的会员代表,在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看台重大事务决策并监督决策机构运作。由会员大会授权会员大会常设机构之权责。
第二十条 (决策机构负责人)决策机构负责人为深体南看台联合会实际法人(待深体南看台联合会取得法人资格)代表,须承诺对会员大会负责,并对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之可持续发展负责。决策机构负责人须取得会员资格。决策机构负责人须选举产生,在选举过程中,须提交决策机构负责人名单。决策机构须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由决策机构负责人提名,并须获得会员大会通过。决策机构负责人之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 (与俱乐部关系)决策机构负责维护与深圳新鹏城足球俱乐部之间的关系。深体南看台联合会寻求成为深圳新鹏城足球俱乐部官方认证协会,并与俱乐部形成平等互惠、和谐清廉之关系。决策机构须确定与深圳新鹏城足球俱乐部对接之负责人。由于实际工作之需要,决策机构可决定与俱乐部对接之有关信息相对保密,但伤害到会员权益之信息除外。
第二十二条 (助威和活动组织)决策机构负责组织助威与其他看台文化活动。决策机构应当安排专人组织现场助威,对助威质量负责并定期复盘。决策机构应当安排专人有计划地安排助威及相关文化活动物料制作,并对物料质量负责。决策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举办第二现场、亲子会员日、会员交流赛事、看台文化交流等活动,并对其活动质量和安全负责。
第二十三条 (对内对外宣传)决策机构负责组织深体南看台联合会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决策机构应当安排专人负责维护社交媒体、网站运营并监测舆情,定期发布会员内参,通报深体南看台联合会运行情况,为深体南看台联合会开展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十四条 (会员服务)决策机构负责组织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会员信息管理和服务工作。决策机构应当安排专人收取会费、收集会员信息,管理和维护会员信息。
第二十五条 (后勤服务)决策机构负责组织深体南看台联合会后勤管理工作。决策机构应安排专人管理装备、物料等,确保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之物资安全。
第二十六条 (财务管理)决策机构负责支配深体南看台联合会的账目,并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决策机构应当安排专人管理财务、记录账目,为运行工作中的采购等环节进行品控把关和质量保障,并定期进行财务公开,回应会员关切。决策机构需要确保财务工作的专业性、公开性、严肃性。
第二十七条 (其他服务与未尽事宜)决策机构可根据实际需求灵活调整其组织架构,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品质。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 (经费来源)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之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社会捐赠、政府资助、周边产品经营等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财务公开)深体南看台联合会须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实现管用分离,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流程的公开透明。
第三十条 (小额捐赠与定向捐赠)深体南看台联合会可适度接受会员之小额捐赠,且须规定每年捐赠之限额。
第三十一条 (结余、亏损之处置)深体南看台联合会所有结余或亏损将转移至下一财年计提。深体南看台联合会应努力避免亏损,防止结余款项进入成员个人或其他组织之账户。
第六章 纪律执行
第三十二条 (处分原则)深体南看台联合会对会员之处分目的是维护深体南看台联合会的价值观,提高深体南看台联合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十三条 (处分程序)深体南看台联合会应授权决策机构制定规范和处分程序。所有对会员之处分应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第三十四条 (处分申诉)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之会员拥有处分申诉权。处分申诉应提交至会员大会,由会员大会审议,其结果以占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之与会会员投票二分之一以上多数且审议通过的申诉处理意见为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生效) 本章程须经深体南看台联合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经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后生效。